據(jù)易碳家了解到, 各省級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完成配額核定后,要組織各重點排放單位盡早完成全國
碳市場2021、2022年度配額清繳,確保2023年11月15日前本行政區(qū)域95%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
履約,12月31日前全部重點排放單位完成
履約。對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的重點排放單位,依據(jù)《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處理,有關處理情況于2024年3月15日前報送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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