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信息披露尚待加強
在中國啟動碳交易市場之前,就有
專家指出,信息披露將是這一機制能否順利運行的關鍵。
北京大學環(huán)境經濟學教授張世秋表示:碳排放權是虛擬資產,信息公開有助于界定和明晰產權,確保交易過程公平、公正和無欺。如此,才能產生能夠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
碳價信息,達到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真正目的。
早在2016年10月國務院公布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在2020年前)就提到“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但在2017年底發(fā)布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fā)電行業(yè))》中,并沒有過多的提到關于“信息披露”的問題。
且2013年以來陸續(xù)啟動的7省市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均未強調推進信息披露制度建設。
試點運行期出現了
價格波動性大、市場
價格發(fā)現功能發(fā)揮受限等問題,碳價
走勢很難由市場形成預期,這很大程度上與市場缺乏透明度相關。7個試點碳市場的地方性法規(guī)或政府規(guī)章中關于信息公開的部分,均未涉及交易者的碳排放數據、政府配額分配情況、或是核查機構核查信息的公開。不同試點碳市場的信息公開規(guī)則也不一樣,大多數僅要求公開控制排放單位的清單以及
履約/違約單位清單,而一些試點碳市場甚至還未能達到這一基本要求。
本次草案中關于“信息披露”,也僅有一個條款,規(guī)定生態(tài)環(huán)境部應組織定期公布碳排放權交易信息和各年度重點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配額提交完成情況。規(guī)定的較為籠統(tǒng),且也沒有提到交易機構、交易主體具體的信息披露義務。具體,我們還需要等待未來進一步發(fā)布的細則,期待全國碳市場能建立穩(wěn)定、透明的信息披露機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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