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深圳碳普惠體系制度保障
什么是碳普惠?《管理辦法》明確,碳普惠是指為小微企業(yè)、社區(qū)家庭和個人等的減碳行為進行具體量化和賦予一定價值,并建立起以商業(yè)激勵、政策鼓勵和核證減排量交易相結合的正向引導機制。
《管理辦法》出臺有什么意義?一是作為構建深圳碳普惠體系的制度保障。2021年3月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
綠色金融條例》提出“完善碳普惠制度”。2021年9月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條例》提出“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碳普惠機制,推動建立本市碳普惠服務平臺”。2021年11月正式發(fā)布的《工作方案》提出“制定深圳碳普惠管理辦法,界定參與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完善管理流程和制度規(guī)范”。二是作為規(guī)范
綠色低碳行為的必要基礎。通過規(guī)范減碳行為所產生減排量的管理流程和使用規(guī)則,確保低碳場景全覆蓋、減碳行為可量化、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消納場景豐富、碳普惠應用程序高效先進以及普惠全民的機制具有市場化和可持續(xù)性。
在碳普惠管理原則方面,《管理辦法》明確,應當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開透明、全民參與的基本原則。
在碳普惠管理思路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一是明確立法目的、術語定義和各類主體的管理原則,明確本管理辦法的基本原則,確定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明確監(jiān)督管理的范圍和主體;二是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圍繞碳普惠
方法學管理、核證減排量管理、碳積分管理、碳普惠場景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的規(guī)范流程和要求;三是確立參與主體的管理要求,確定個人、減碳項目開發(fā)主體、碳普惠應用程序運營機構、碳普惠場景運營機構、第三方核查機構、交易機構等不同主體參與深圳碳普惠體系的管理要求;四是依托碳普惠統(tǒng)一管理平臺開展管理工作,確定碳普惠
專家庫、碳普惠
方法學、核證減排量、碳積分、碳普惠場景等碳普惠體系主要內容的線上平臺化管理,建立與深圳碳排放權交易系統(tǒng)的互聯(lián)互通,提供相關政策信息披露與推廣宣傳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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