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轉內(nèi)銷”的碳信用
在“雙碳”目標的大語境下,很多中國人從去年開始關注
碳交易市場,希望抓住未來40年的全新財富機遇。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盡管全國統(tǒng)一的碳市場是新生事物,但碳市場在中國已經(jīng)有超過十年的歷史。早在2012年中國就開始簽發(fā)CCER這種碳信用,直到2017年它的閘門被突然關閉。
通俗地說,CCER是《京都議定書》下清潔發(fā)展機制(
CDM)的交易標的——“核證自愿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簡稱“CER”)的中國版,是一種“碳信用”。典型的碳交易市場,由碳排放配額和碳信用兩類交易標的構成。排放配額是特定排放主體獲得的溫室氣體排放“指標”,而碳信用是各類經(jīng)濟主體所能實現(xiàn)的減排效益。具有減排效益的經(jīng)濟活動,可以通過交易碳信用對應的碳資產(chǎn)在市場上取得收益,因此這是碳定價的重要支點。
《京都議定書》確立了三種最早的國際碳交易機制——聯(lián)合履約機制(JI)、排放貿(mào)易機制(ET)和清潔發(fā)展機制(CDM)。繼CDM之后,國際上又出現(xiàn)了多種并行的碳信用標準體系,如VCS標準(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GS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等,各自對應不同的交易體系。它們在全球范圍開展積極競爭。中國的
北京環(huán)境交易所曾經(jīng)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提出“熊貓標準”(Panda Standard)——這個名字本身,就帶著強烈的國際名片色彩。
參與CDM是中國人參與碳交易的最初體驗。它的本質可以理解為發(fā)展中國家在國際公約的共識框架下,向發(fā)達國家“賣碳(減排量)”。中國第一個CDM項目是位于內(nèi)蒙古的輝騰錫勒風電場,注冊于2005年6月。在2017年6月北京上莊燃氣熱電公司的區(qū)域能源中心項目完成注冊后,中國迄今未再有CDM項目注冊。
中國CDM項目的開發(fā)與交易在2007-2009年達到頂峰,價格最高時達到過30歐元/噸。相比之下,后來中國的區(qū)域
試點碳市場大部分的成交均價在20元人民幣上下,而去年啟動的全國性碳市場的
碳價較長時間保持在50元人民幣左右。優(yōu)厚的價格刺激了CDM項目交易的繁榮,12年間共1478個中國項目得到簽發(fā),累計開發(fā)9億噸碳資產(chǎn),交易額數(shù)百億美元。按照世界銀行的統(tǒng)計,2002年至2020年末,全球碳信用注冊項目共18000多個,覆蓋約43億噸二氧化碳。其中一半左右由CDM簽發(fā),另一半來自其余的國際標準體系。
CDM逐漸退潮的一個重要的背景是,2009年中國首次宣示了自己的氣候行動目標,這要求形成國內(nèi)的減排機制。在這個背景下,中國的碳信用也開啟了國內(nèi)市場時代。2012 年,國家發(fā)改委頒布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為 CCER 交易市場搭建起了整體框架。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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