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適應的“中國方案”

文章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柴雅欣 管筱璞2022-06-28 14:11

減緩與適應并重,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建設氣候適應型社會

 
  記者:我國一貫秉承減緩與適應并重的理念,把主動適應氣候變化作為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zhàn)略的重要內容。“減緩”與“適應”的具體內涵是什么?為什么要并重?
 
  巢清塵:適應,是通過加強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和經濟社會系統(tǒng)的風險識別與管理,采取調整措施,充分利用有利因素、防范不利因素,以減輕氣候變化產生的不利影響和潛在風險。減緩,是通過能源、工業(yè)等經濟系統(tǒng)和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較長時間的調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碳匯,以穩(wěn)定和降低大氣溫室氣體濃度,減緩氣候變化速率。減緩是根本性減輕氣候變化的策略,但適應對解決眼前問題來說也必不可少。
 
  首先,氣候變化已經發(fā)生,如果不通過適應手段加以調整改變,就無法將其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比如,氣候變化使得光熱水都發(fā)生了變化,農業(yè)種植布局需隨之調整。天氣氣候災害發(fā)生多,就需要選配更好抵御災害的品種。這些都是適應措施。
 
  其次,減緩措施產生效果需要時間。溫室氣體可以存在幾十年、幾百年甚至更長時間,即使減排,但是過去和現在排放的溫室氣體還會繼續(xù)影響氣候系統(tǒng)要素的變化,其后果在很長時間里還會有所表現,比如海平面在未來幾百年仍會上升。因此,對于已發(fā)生和即將發(fā)生的風險,必須要靠適應措施來減少不利影響。
 
  黃剛:減緩和適應行動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兩個輪子,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當前的變暖趨勢不可能被停止或逆轉,但是能被減慢,讓生物系統(tǒng)和人類社會有更多時間去適應。
 
  進一步的氣候變化不可避免有兩個原因:首先,氣候系統(tǒng)慣性大(主要由于海洋的響應比較緩慢),因而溫度對已存在于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的增加只有部分響應。即使今天停止所有排放,在氣候達到一個新平衡前,殘余的變暖效應仍會在今后幾十年內繼續(xù)發(fā)生。其次,轉變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全球經濟也要花時間,溫室氣體排放和隨之而來的變暖仍不可避免。我們既要通過減緩行動,使變暖速度逐漸下降并最終停止,也要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記者:《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zhàn)略2035》提出,到2035年,“氣候適應型社會基本建成”。什么是“氣候適應型社會”?我們需要做好哪些準備?
 
  黃剛:根據《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描述,氣候適應型城市的建設目標是“城市應對內澇、干旱缺水、高溫熱浪、強風、冰凍災害等問題的能力明顯增強,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全面提升”。同樣,氣候適應型社會就是在不斷變化的氣候條件下適應能力較強的社會。建設氣候適應型社會,需要政府、企業(yè)、社區(qū)及公民的集體行動,涉及城市建設各個環(huán)節(jié),同時還要充分考慮城市的重點行業(yè)和重點領域。
 
  從世界各國經驗來看,適應氣候變化戰(zhàn)略成功的關鍵包括:將政府作為適應氣候變化治理的領導者;提高各區(qū)域各部門的高效協(xié)調溝通能力,同時還要保證一定的公眾參與度;相關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同時還需要持續(xù)地跟蹤和評估;最后,政策的落實要因地制宜,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氣候適應型社會。而IPCC也將一個完整的適應循環(huán)分為四個基本步驟:評估氣候變化影響、脆弱性和風險,制定適應規(guī)劃,采取適應措施,監(jiān)測和評估適應情況。這里就包含了國家、政府、企業(yè)及公眾等多方責任。
 
  在氣候變化背景下,極端天氣頻發(fā),而目前我國氣象監(jiān)測預警系統(tǒng)、各部門協(xié)同工作機制還有待完善。作為科研人員,我們也應攻堅克難,加強科研與業(yè)務的合作交流,將科研成果實用化,更好地服務于氣候風險評估政策制定當中。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qū)市分站:(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凇?/span>【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lián)系我們|網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fā)改委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huán)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