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碳市場去年剛剛起步,但只納入了一個行業(yè),也就是電力行業(yè),沒有金融機構;只有一個
碳配額產(chǎn)品,沒有
CCER,也沒有其他金融產(chǎn)品。我們都知道根據(jù)有效市場假說,一個有效的市場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有多元化市場主體,不同風險偏好、不同信息來源、不同預期的主體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才能反映出公允的
價格;二是要能夠有滿足期限轉換、信用轉換、流動性轉換的產(chǎn)品才能實現(xiàn)套期保值、跨期貼現(xiàn)、風險管理;三是要有一個更加多元化的開放的監(jiān)管機制和信息披露機制以保護投資者。
但是,中國碳市場目前存在“三個單一”:單一行業(yè)——電力行業(yè),單一主體——控排企業(yè),單一產(chǎn)品——只有CEA,沒有金融產(chǎn)品,沒有CCER,這樣的現(xiàn)狀對
綠色金融體系和ESG體系建設是不完善的。為了推進
綠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和ESG體系三大功能的實踐,以及周小川行長所講的碳市場四大功能的實踐,我們應該在碳市場的主體擴大、產(chǎn)品創(chuàng)新、開放監(jiān)管、以及與國際自愿碳市場的連通上,做一些有意義的探索。在這些層面上,自愿碳市場可以扮演很多重要的探索性角色,為中國未來爭取國際碳市場定價權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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