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近日印發(fā)《加快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實施三十條措施,更大力度推進廣西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對外開放合作。
《措施》提出,鼓勵優(yōu)質金融要素集聚。對在廣西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持牌類金融機構,按照其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對在廣西新設立的持牌類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在廣西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新型金融機構,按照其實繳注冊資本和支持廣西發(fā)展情況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獎勵標準原則上為其實繳注冊資本的1%,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同時,支持面向東盟證券期貨服務基地建設。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在廣西設立的面向東盟服務基地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萬元。對在廣西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持牌類金融機構和面向東盟證券期貨服務基地,在廣西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其實際購房房價的1%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根據實際租賃面積,按照其年實際支付租金金額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年限不超過5年,單家機構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上述扶持的企業(yè)應書面承諾,自享受年度起在廣西持續(xù)經營10年以上,不改變在廣西的納稅義務。不滿10年遷離廣西的,應退回已獲得的扶持資金。
南寧也將加快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中發(fā)揮重要作用?!洞胧访鞔_,加快建設南寧離岸金融中心、貨幣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資服務中心,推動建立跨境電子交易和資金結算
平臺,向廣西區(qū)內和境外投資者提供以人民幣計價和結算的金融要素交易服務。支持南寧、柳州、桂林、賀州等設區(qū)市創(chuàng)建
綠色金融改革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對年度考核評為第一名的設區(qū)市,次年給予財政獎補資金800萬元。支持南寧、北海、防城港、崇左等設區(qū)市創(chuàng)建保險創(chuàng)新綜合示范區(qū),對年度考核評為第一名的設區(qū)市,次年給予財政獎補資金800萬元。支持南寧市打造中國-東盟金融城,打造投資大廈、基金大廈、保險產業(yè)園等金融特色樓宇和特殊功能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