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就納入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根據(jù)發(fā)電行業(yè)(含其他行業(yè)自備電廠)2013年-2018年任一年排放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yè)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碳排放核查結果,篩選確定納入2019年~2020年全國碳市場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共2267家。
征求意見稿指出,為減輕配額缺口較大的重點排放單位所面臨的
履約負擔,在配額清繳相關工作中設定配額
履約缺口上限,其值為重點排放單位經核查排放量的20%,即當重點排放單位配額缺口量占其經核查排放量比例超過20%時,其配額清繳義務最高為其獲得的免費配額量加20%的經核查排放量。
同時,為鼓勵燃氣機組發(fā)展,在燃氣機組配額清繳工作中,當燃氣機組經核查排放量不低于核定的免費配額量時,其配額清繳義務為已獲得的全部免費配額量;當燃氣機組經核查排放量低于核定的免費配額量時,其配額清繳義務為與燃氣機組經核查排放量等量的免費配額量。
此外,納入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過注登系統(tǒng)向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省級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清繳不少于經核查排放量的配額量,履行配額清繳義務。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